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一、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员工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如何维权?按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另外,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要如实履行义务,按时支付工资报酬,并且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单位强迫员工解除合同,会给员工带来损失,这样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执行赔偿。单位拒绝的话,员工可以带上材料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到劳动局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


·合同的订立形式具体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形式具体有哪些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


·检察院下量刑书后多久开庭?
      检察院下量刑书后多久开庭?一般在下量刑建议后的两个月内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


·标准的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标准的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难免会遇到需要向他人借款的情形,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借款方以及借贷方在进行交易之前,需要就......


·车祸后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车祸后证据应该怎么收集一、车祸后证据应该怎么收集1、人证要找目击者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


·抚恤金继承案件可以一起起诉吗?
      抚恤金继承案件可以一起起诉吗抚恤金不能和遗产一起处理。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


·一、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


·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
      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一、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要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并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如果......


·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怎么办?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指出,省级国土......


·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
      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一、企业讨债时注意哪些问题关于企业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软磨硬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以后合作带来利益进行......


·2023年离婚房产析产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析产多发于离婚的民事关系上。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这类问题更是屡见不鲜。并且纠纷越来越多。那么对于离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尽快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