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不让女方探视该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不让女方探视该怎么办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抚养权的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抚养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夫妻之间通过离婚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其导致离婚所存在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离婚夫妻对于孩子抚养权等问题的矛盾,离婚结束了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以及教育孩子需要父母履行并且承担对应的法律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时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怎么收集证据?
      离婚时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怎么收集证据?应当收集能够证明以下事实的人证、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


·对醉酒驾驶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职场上奋战的工作族免不了要为了接待客户而喝酒,而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司机都知道喝完酒之后找代驾帮忙开车是最好的选择。但也有的司机喝了大量的酒也......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系指患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


·五险一金交了有什么用
      五险一金是一种单位提供给员工的基本福利之一,而且,五险一金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的。那么,五险一金交了有什么用呢?缴纳五险一金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定书。因为这一份责任划定书的话,它可以非常显著的证明,当事人确......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模板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模板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


·民事诉讼终审为几审?
      民事诉讼终审为几审?一、民事诉讼几审终审?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


·不认可事实婚姻怎么处理?
      不认可事实婚姻怎么处理?新的婚姻法里已无事实婚姻这种说法。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


·一、二手房前房主私人物品被盗窃了怎么办?
      一、二手房前房主私人物品被盗窃了怎么办?二手房前房主私人物品被盗窃了,可以报警处理,盗窃案件应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A,男,××岁,×族,××省××县人,待业青年,住××省××县××楼××号。于××年×月×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年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