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多久可以申请

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多久可以申请五年后可以再申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或醉驾的几种吊销驾照和法定再申领时限: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醉驾驾车一般是吊销驾驶证,并规定五年之内不可以申请驾驶证,也就是五年之后才可以申请驾驶证。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是,直接吊销驾驶证,并终身不可以取得驾驶证。处罚是相当的严重,所有开车的小伙伴,一定要谨记酒后禁止驾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书公司合同纠纷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书公司合同纠纷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的流程有哪些?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而我们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使用某块地时,如果想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人,那......


·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是0元?
      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是0元?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是0元?退税款为0得话,可能是记税方法不对,当页面自动跳转到0的情况下,返回上一步,挑选工资薪......


·商业活动中注册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商业活动中注册商标被抢注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


·司法鉴定复议规定流程是什么?
      在意外事故中通过司法鉴定给出的结论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材料,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对处理这些法律相关事宜也不存......


·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是否可以拿回抚养权
      随着男女观念的发展,离婚案发生的频率也日益增多,很多离婚家庭会有小孩,法院会依据离婚夫妻经济等各方面情况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如果出现......


·卷款逃跑怎么定罪
      卷款逃跑怎么定罪?一、卷款逃跑怎么定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卷款逃跑,可能涉嫌贪污罪,如果是一般公司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以贪污罪来......


·一、买房定金怎么退技巧是什么?
      一、买房定金怎么退技巧是什么?在相关的购房协议当中明确的说明怎么样来进行退定金,这样的话日后发生一些需要退定金的情况,就可以直接按照协议的内容......


·对于虚假诉讼怎样立案?
      对于虚假诉讼怎样立案?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1、《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


·他项权续期登记怎么进行续期?
      对于他项权证有很多的相关要求如果到期未能进行偿还的话,是否可以进行续签来保证权利,他项权续期登记怎么进行续期?对于他项权证到期意味必须将所得......


·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