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络诈骗案发地是指什么?

网络诈骗案发地是指什么?
  
  一、网络诈骗案发地是指什么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1)“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
  
  (2)“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2、电信网络诈骗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诈骗数额当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后续累计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由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遇到网络诈骗异地怎么报案
  
  被骗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就是你可以选择在你的所在地报案,如若你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也可以去其所在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受理并非立案)。
  
  1、当地报案。因为网络欺诈涉嫌犯罪,第一步肯定要带齐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商品网页等,打印好,提供书面文件),到网监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报案(最好是区一级公安部门,派出所基本无相应警种),立案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侦查和处理。
  
  2、披露经过。网上交易保障中心等专业网站,作为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不是国家执法机关,没有执法权,仅能起到信息披露的作用,即通过发布您的投诉信息,帮助更多的网友避免上当。投诉信息可以教育消费者,起到事先警示预防的作用,所以您在这类网站发布投诉信息对广大网友是有价值的。
  
  3、寻找同案受害者。因为网络欺诈多为小额交易,且涉及众多执法部门(公安、工商、电信管理局等)和业务机构(银行、第三方支付企业、电信、互联网服务商等),又加之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破案成本高,解决难度较大,建议网友通过寻找相同境遇者,采取集体报案的形式,能够引起警方重视,解决成本也低。
  
  4、在线报案。公安部网络警察的在线举报网站。
  
  三、网络诈骗怎样保留证据
  
  如果在网上购物被骗后,请按以下步骤进行报案: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2、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着您的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如诈骗分子手机所在地,网站维护地)作进一步查处。
  
  也可以到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他们的网址。
  
  网络诈骗案发地是受害人可以报案的地点之一,发生后应当迅速报案,所以在案件发生地报案是最好的。公安机关追查的地点会涉及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网络服务设备所在地,以上三个地点在同一地点侦查起来会比较方便,但这属于不可控的。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时的所有证据都应保留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丈夫出轨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如何合理分割财产?
      丈夫出轨离婚如何转移财产,要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财产的划分,但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予被认同的,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丈夫因......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各类纠纷案件中,常常会遇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那么出现这种情形时,第三人是否可......


·我国规定逃税罪主体应是谁
      逃税罪主体应是谁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


·交通事故受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误工费是根据当事
      交通事故受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


·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就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用人单位......


·计件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计件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都是按照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限定进行赔偿的。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遗赠扶养协议与自书遗嘱的区别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与自书遗嘱的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


·最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第五十四条 ......


·一、老婆婚前房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婆婚前房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该房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你可以分到属于你的其他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


·配偶下落不明,只要求离婚不对配偶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对配偶是否可以公告送达?
      配偶下落不明,只要求离婚不对配偶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对配偶应当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17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公司形式中的一种,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公司形式。在公司设立之初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然后制定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