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融资后员工发钱么,工资会进行调整吗?

公司融资后员工发钱么,工资会进行调整吗?公司融资后员工是否发钱是否对工资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方针所规定的,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年度调整是公司层面的,有时候是普调,有时候是调整一部分,根据公司的生产效益、赢利税收及员工的年度表现,给予5%-30%不等的调整。二、员工加薪的几种形式1、转正加薪:员工入职时,试用期的薪资一般至少为转正薪资的80%,根据岗位重要性、试用期长短分为80%、90%二档;当然也有业务类、技术类等特殊岗位,入职时只约定试用期薪资的。那么员工转正时,根据试用期考察和小结,对其试用期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是试用终止、延长试用期还是如期转正;如期转正时分二种情形,一种是正常转正,按入职时约定的转正薪资确定;而另一种未确定转正薪资的也分二种情形,一种是约定了转正薪资的上下限,根据试用期表现及岗位匹配度,结合其上级领导、分管领导的意见定薪,另一种未确定,根据试用期表现及岗位匹配度、市场行情、本人期望值,结合其上级领导、分管领导的意见定薪。当然不确定转正薪资是有较大风险,如果因此而造成人员流失也是得不偿失,所以要谨慎选择,只针对极少数特殊岗位。2、升职加薪:升职的人员一般会有薪酬的调整,最少岗位工资是可以调整的了。公司目前的做法是,对升职的人员有三个月的升职考察期,这个考察不但要象试用期考察一样写书面小结、领导推荐,还需要做部门内上下级、平行部门、本人、客户(不与外在客户接触者,可根据生产流水线上下流程部门或对口部门)的360度评价。考察的三个月内薪资不调整,如果确实表现优秀、考察合格,那么不但三个月后给予加薪,而且还会补加这三个月的差额部分。3、特殊加薪:特殊加薪一般是做出了重大贡献、技术水平提升明显、潜力股等等。一方面是员工自己或直接上级申请,经公司流程审批;另一方面是民营企业的特例吧,在某一方面或某一细节上得到了老板的青睐,那么由老板提出来加薪,这也是员工们引以为傲的事情。加薪会由人力资源部出具薪酬调整通知单,通知本人加薪理由、加薪时间、加薪幅度、注意事项等等。4、年度调整:年度调整是公司层面的,有时候是普调,有时候是调整一部分,根据公司的生产效益、赢利税收及员工的年度表现,给予5%-30%不等的调整。当然如果是特殊人才或特殊岗位,也可能有调整幅度超过30%的。普调其实才是最难调的,毕竟众口难调,需结合市场行情、岗位重要、绩效结果、上级评价等多方面考核,一般是由人资部门拟定普调方案,经审批成文后,由各部门拟定初稿,经人资部复核,总经理办公会议联合讨论、逐部门逐人的审定完成的。每到调薪的时候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切记要做好薪酬面谈及员工的思想安抚工作。5、福利补充:面对员工的调薪申请、奖励表彰、物质激励,有时候可以利用公司福利政策和奖金、特殊津贴予以调整和补充。比如员工的工龄奖完善、岗位工资的递进方案补充、团队奖金、个人福利,比如还有福利券、旅游券、培训课程等多种方式。公司何时能够对薪资进行调整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国家对于公司如何涨薪涨薪的方式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也没有规定如果公司融资成功或者上市必须要给员工涨工资。但是如果在公司有重大发展进展时对于员工有一定的鼓励是有益处的,也是公司福利的一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未辞职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辞职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住房公......


·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1、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有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部、电脑部、稽核部、人力资源部、财......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一、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而农村土......


·一、没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会怎么样后果是什么?
      一、没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会怎么样后果是什么?没办离职手续直接走后果是: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


·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有工资吗?1、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可以解......


·欠钱不还怎么办强制执行管用吗
      欠钱不还怎么办强制执行管用吗?1、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


·无偿委托合同能任意解除吗?
      无偿委托合同能任意解除吗?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


·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
      我们都知道现在我国经常会出现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如果被工商部门查到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让你在几年之内都不能重新申请,那对于吊销营业......


·离婚当事人都不愿意要孩子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出现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情况,还是双方都不愿意要孩子的情况,此时就已经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那么夫妻就只能通过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