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二、企业该如何合法裁员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三、企业裁员法定条件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只有具备了法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减人员才是合法的,以裁减人员的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企业想要裁员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按照规定必须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才是合法的裁员,不然的话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属于违法行为。而被裁减的员工,企业也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对其作出相应的补偿,上文就裁员的补偿标准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虽然最近期房受到购房者的追捧,但购买期房后又想转让的购房者也
      虽然最近期房受到购房者的追捧,但购买期房后又想转让的购房者也不在少数。由于期房的转让是购房合同的转让,而不是房屋的转让,因此期房转让的方式与......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征收土地进行各种改建已成为常见的现象,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也需要对被征收土地方进行补偿。同时因为各地的情况......


·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
      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一、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甲方(男方):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鉴于:......


·公司无薪假是否违法?
      公司无薪假是否违法?公司无薪假是否违法??不合法,单位是放假的,但是在休假期间单位是需要支付您基本的工资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第二......


·集资诈骗构成要件有哪些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如果要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要求此时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而此时对于自然人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与单位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立案标准......


·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怎么处理?
      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怎么处理?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可以找原来的用人单位获取劳动合同的原件,并且进行复印,或者是找备案机关。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


·在我国民间非法集资怎么解决
      在社会生活当中,其实像非法集资的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破坏了金融市场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尤其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被骗的当事人血......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怎么办?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的,要及时的去缴纳罚款,执行拘留,取回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以内;暂扣机动车,应当由机动......


·精神科司法鉴定提问题,法律依据是什么?
      司法鉴定能够鉴定的对象很多,基本上您不缺的,或者缺乏证据的事实都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精神科也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精神科司法鉴定提问题在鉴定的......


·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需要办理吗?
      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需要办理吗?一、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需要办理吗?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是不需要办理的,股东死亡,由公司携带死亡股东的死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相关管理办法是什么?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相关管理办法是什么?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十六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