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承诺书大致包含哪些内容?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承诺书大致包含哪些内容?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承诺书,您可以参考: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具体地说: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4、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6.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综上所述,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在分割时需要书写财产分割协议书,那么该如何编写呢,可以参照以上的原则。对于财产的分割的原则,要明确分割的公平性,其公平性的参考依据就是要看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否有无过错、子女的抚养问题等多个方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处理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房屋补偿费如何计算?
      我们知道,离婚时在一方取得房屋产权后,需要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房屋补偿款。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离婚房产补偿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


·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很多父母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往往以离婚形式来结束这段婚姻。离婚中就要涉及房子,孩子等等的问题,法律为了保障法双方之......


·结婚7年离婚的话怎么分财产
      结婚7年离婚的话怎么分财产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


·广州五险一金查询的操作是怎样的
      五险一金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自己五险一金具体的金额是多少您都是非常关心的,在广州五险一金查询的方式有很多种,目前比较方面快捷的......


·电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


·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有哪些?虽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达,引进了不少先进的医疗设备,但也阻止不了医疗纠纷的发生,在医生和病人或病人家属之间常常会因为治......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根据过错程度来进行划分,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


·劳动关系合同是什么,劳动合同有什么联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存在劳动关系的时候并不要求也一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合同两者寄存在一定得区别,也存在着一定得联系。两......


·一、离婚可以分个人财产吗?
      一、离婚可以分个人财产吗?离婚时是不可以分个人财产的,并且对于那些至提出分割财产,但是双方依旧维持婚姻关系的请求,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故而为了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