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试点实施之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二、出售固定资产怎么交税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本身可能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连带的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其他固定资产,征收税款的规定各有不同。根据税法的规定: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是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以及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三个条件为:(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2、对销售除上述应税固定资产以外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3、销售不动产的,应当按照销售额交纳5%的营业税。相关的企业在进行销售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收,我国对销售过使用的固定资产试点进行相关的税收。这类税收的标准是根据相应的时间节点进行决定的。在09年1月1日前收取2%,在09年1月1日后的安装4%进行收取,保护我国的税收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种罪行,是十分令人厌恶的,这会使我们的个人信息泄漏到不法分子的手中,可能引起的后果也是无法预测的。最新的《刑法》非法获......


·兄弟房产纠纷如何向法院申诉?
      关于房产的纠纷其实许多时候都发生在亲人之间,尤其是有不少发生在兄弟之间的关于房产的纠纷,当法院已经就兄弟房产纠纷案件做出了判决后,当事人又不......


·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减资需要登报,股权转让不需要登报但需要去工商局办变更手续。除国有股权转让时,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须......


·权利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权利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


·股东冻结能不能做增资?
      股东冻结能不能做增资?股东冻结不能做增资,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


·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九修正案实施会被一起追责吗?
      一、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九修正案实施会被一起追责吗?是会被一起追责的;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追究刑事责......


·如何解决离婚找不到对方
      如何解决离婚找不到对方一、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者、领导者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


·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如何取得,有哪些条件
      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如何取得,有哪些条件对于留置权,可能很多人都觉得陌生。这是指在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的时候,另一方有权就其财物进行扣押......


·建筑工程中检验收什么时候
      在建筑工程中,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作家完成一部小说后,如果经过出版社公开发行,则获得了相应的版权。按照规定,版权要进行登记。当事人自己不方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