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务员被判刑后养老金还有吗?

公务员被判刑后养老金怎么处理还有吗?还有。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在劳动教养或服刑(含缓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若刑满释放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刑满释放人员,其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与刑满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判刑前的个人实际缴费可按规定计入刑满后参保的个人账户。改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其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予以计发补贴费。四,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被判刑的,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被拘役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期满后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从申报续发的次月起发放,之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五,退休人员被管制,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发放,在管制,缓刑或监外执行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期满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六,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综合上面所说的,养老金的发放一般是和判刑没有什么关系,在缴纳养老金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一般没有断缴或者没有缴齐的话,只要依法缴纳那么到达了年龄就可以得到,而对于公务员一定不要做出任何违法的事情,不然自己的工作也会丢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
      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一、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


·员工的工伤工资怎么发
      员工的工伤工资怎么发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逃税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逃税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老人财产归谁谁赡养是法定的吗
      一、老人财产归谁谁赡养是法定的吗?1、不是,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2、如果当事人对......


·国家赔偿申诉决定申诉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个人在刑事或非刑事方面遇到国家或特别情况的不公对待,在现实的社会中国家作为一种极其特殊的案件出现。这显示着我们国家的司法正日益正......


·如果夫妻两人感情破裂
      如果夫妻两人感情破裂,无论是两人协议离婚还是有一方起诉离婚,都会涉及到房屋,车子,贵重东西等等财产进行分割的问题。那么要进行财产的分割,首先......


·民事起诉离婚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起诉离婚一般多长时间开庭1、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法院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等情况自行安排;2、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结案有相关的......


·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


·国家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在人民利益和财产受到国家相关政策或者行政人员个人因素的损害时,国家相应的事情主要责任人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同时进行详细说明事情经过。那么,国......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扣多少工资吗?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扣多少工资吗?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