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各地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对受害人的赔偿也成了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各地都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赔偿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帮您了解北京对交通事故所制定的标准。
  
  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59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36642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69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5811元/年。
  
  其他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通常依据实际发生的原则确定赔偿金额,没有固定的计算标准和公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居住地(户籍地)的不同适用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是城镇户籍,则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是农村户籍,则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是,如果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是可以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的。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镇户籍人员,也有农村户籍人员的,可以统一按照同一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城镇标准:1057180元,即52859元×20年
  
  2、农村标准:411380元,即20569元×20年
  
  二、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具体计算方法:
  
  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基准,一至十级伤残分别以100%至10%为赔偿系数。
  
  1、城镇标准
  
  一级伤残:52859元×20年×100%
  
  二级伤残:52859元×20年×90%
  
  三级伤残:52859元×20年×80%
  
  …………
  
  以此类推。
  
  十级伤残:52859元×20年×10%
  
  2、农村标准
  
  一级伤残:20569元×20年×100%
  
  二级伤残:20569元×20年×90%
  
  三级伤残:20569元×20年×80%
  
  …………
  
  以此类推
  
  十级伤残:20569元×20年×10%
  
  如果受害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则没有伤残赔偿金。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方法和残疾赔偿金额计算方法相同。按照户籍性质和伤残等级计算。
  
  需要注意:
  
  第一: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第二: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第三: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丧葬费
  
  丧葬费同意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种损失,需支付的各种费用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北京市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也略有不同,符合当地人民的经济状况,客观公正。当然,有时也会出现赔偿金计算有误的情况,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残疾赔偿金20年后能否再主张?
      残疾赔偿金20年后能否再主张?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伤害致残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致使受害人劳动能力......


·合肥申请专利流程和时间是什么?
      合肥申请专利流程和时间是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一个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经过的程序分为两种。一、合肥发明专利授予程序申请→受理(申请......


·拖欠工资自动离职可以要补偿金吗
      可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应设法收集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按实际情况,劳动者有权按法律规定自动离职,而公......


·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归属是什么
      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归属是什么署名权归属是标明作者身份,同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


·犯重婚罪该怎么判刑处罚
      一、犯重婚罪该怎么判刑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


·关于专业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车祸的发生都免不了人员伤亡,在双方都十分慌乱的情况下必须有人保持镇定。因为专业交通事故处理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我们不仅要熟悉事故发生的情景......


·交通事故打官司要多少钱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那么这个诉讼费一般是如何来计算的呢,需要多少钱呢?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的话,那么律师又是如何收费的?......


·如果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我国国家专利怎么构成侵权?
      专利怎么构成侵权专利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材料需要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公司里面肯定就有一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一般都是由位高权重的那一个人来担任,但有时候一个公司可能要内部调整要更换法人,那需要怎......


·“一户多宅”,宅基地超出的面积有补偿吗?
      一、“一户多宅”,宅基地超出的面积有补偿吗?  根据土地获得的时间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如何处置也有所不同;1982年前属于无规可依,1982年到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