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可以作为证据。网聊属“视听资料”类证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作证。网络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在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果想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或者证明婚外情,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认定的,但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1)客观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关联性。即证据与待证事实有内在的联系,并能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一部。网络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比如为了证明男(女)方有外遇、与第三者同居、重婚、赌博恶习等等,在聊天记录中应有文字体现,从而达到相应的证明目的。(3)合法性。就是证据必须具有实体法所规定的特定形式,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如果是当事人提供的聊天记录,一般要想得到法院的认可,须经公证机关作相应公证。当然基于稳妥考虑,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收集,网络聊天证据的合法性问题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被人民法院采信的焦点问题。聊天记录是可以当作证据,但是不可以单独存在。意思就是说们可以当作辅助证据,一定要有其他的实质证据。聊天记录的证据不可以泄露他人的隐私,取得聊天证据前提是必须是合法的的取得,不可以威胁利诱,否则不作为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一、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


·故意伤害罪可以处缓刑吗,故意伤害罪能否判缓刑
      大多数的犯罪,在法官最后做出量刑的时候都会宣告缓刑。于是,犯了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也想为自己争取一下缓刑。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罪......


·在我国行政拘留7天可以探视吗
      行政拘留肯定是不会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有太长时间的限制的,但不管怎么样,父母子女等这些关系特别亲密的可能在当事人行政拘留了以后也是希望能够去探......


·诉讼时效一年还适用吗
      适用。诉讼时效已经延长至三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法总则一年诉讼时效就被废除,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法律效应。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能够督促权利人来......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应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基本都会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不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也......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一、薪级工资标准1、岗位工资(元)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中教二级......


·一、买卖不破租赁不想让租客住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不想让租客住怎么办?可以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但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


·员工调去分公司合同怎么签?
      员工调去分公司合同怎么签?看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形式的,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的,总公司解除关系,再与分公司签......


·名誉权侵权案件赔偿多少
      名誉权侵权案件赔偿多少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检察院起诉书公开吗
      一、检察院起诉书公开吗可以公开,但不是所有的起诉书都可以公开的,这需要遵守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二、检察院起诉书公开的相关规定根据《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