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安监视居住最长时间是多久

公安监视居住最长时间是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还应当及时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监视居住虽然与取保候审同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实际的功能、作用、意义不一样。当然在适用条件上面也是存在较大差异的。而在期限上面,法律中只规定了最长的期限,取保候审的为12个月,但是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却为6个月。而通常我们说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往往都是指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那么才有可能折抵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人有什么病不能结婚2023
      女人有什么病不能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


·多个等级残疾赔偿金如何按等级计算公式?
      一、多个等级残疾赔偿金如何按等级计算公式?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


·浦口区滁河征地补偿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浦口区滁河征地补偿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一、浦口区滁河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


·轻微的肇事逃逸是不是吊销驾照?
      轻微的肇事逃逸是不是吊销驾照?轻微的肇事逃逸是不是吊销驾照?会被吊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有下列情况的。吊销驾驶证:1、一年内醉......


·破产申请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可行
      破产申请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可行破产申请诉讼时效中断是可行的。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


·非吸与诈骗的处理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


·试用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试用买卖合同的明显特征是买受人先试用,后支付价款,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经买受人试用认可后,合同才生效。因此,试用买卖合......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一、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只能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前财产转......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买小产权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1、注意合同的签订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因此需要通过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小产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维护合法权......


·电力施工如何预防高空坠物伤人
      楼房高度的增加,就会使高空坠物的风险增加,那么,电力施工如何预防高空坠物伤人,对于预防高空坠物,就是施工单位进行相应责任处理,对于属于自己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