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上海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上海抚养费标准2018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进行参考。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上海抚养费的标准其实与我国法律上的要求并无二致,只不过在抚养费在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的基础上,需要结合上海市的城市等级以及支付方的经济实力状况综合考虑。但是抚养费不能以任何借口进行拖延,必须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要求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假释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
      一、假释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基层公安机关负责对其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监督和考察工作,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


·驾校学习开车撞死人怎么办
      按照交通规则的常识,一般的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处理,肯定的是应该由肇事者来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来说这个肇事者就是事故车辆的驾驶人,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1、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


·当事人起诉要多久才有结果?
      当事人起诉要多久才有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一般是多少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一般是多少?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因为资金需求少不了对外融资,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小,信誉等级普遍较低,为了能够顺利从......


·对方雇人打我负刑事责任吗
      对方雇人打我负刑事责任吗?需要负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参与打架都是违法的,即便自己没直接实施,但安排人身,躲在后面出谋划策也同样违法。属......


·网路购物合同民事诉讼状的内容有哪些?
      网路购物合同民事诉讼状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怎么办?
      一、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怎么办?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会按照盗窃罪处罚,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证过的遗嘱能不能变更撤销
      公证过的遗嘱能不能变更撤销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撤销变更的。但是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


·漯河市2023年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想必您对于拆迁这个问题并不陌生,说道拆迁我们首先就应该会想到补偿的问题,今天就跟您聊聊补偿的问题。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是一直在更新的,那么现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