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

一、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1、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被迫同意结婚的故意o2、须有胁迫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以对受胁迫人及其近亲屑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的不法行为。胁迫行为的实施人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也可以是与其有关的第三人;受胁迫者可以是婚姻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其近亲属。3、须受胁迫人同意结婚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胁迫人之所以做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因为胁迫行为致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而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由于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属于妨碍婚姻当事人结婚自由权的情形,为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撤销权人应限于当事人本人为妥,其他第三人不得对该婚烟主张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也不能依职权主动宣布撤销婚姻。申请撤销具体程序如下:(一)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应撤销情形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综上所述,婚姻是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如果勉强而为之,存在胁迫的意愿,则会被判定为胁迫型婚姻,为无效婚姻,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撤销;可以参照以上流程进行撤销,需要举证出被胁迫的证据,以表明不情愿的意思,可以参考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盗窃罪最高处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盗窃行为在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在当下还呈现出了盗窃行为人年龄偏小的一种情况,而对于盗窃行为只要认定构成了犯罪的话,就要依法追究......


·发现有人打群架怎么处理?
      在社会上的个人总是在有朋友帮助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冲突后就引发了群架的恶劣事件,本来如果只是个人之间的打架可能就只需要对双方进行劝诫后就不会出......


·深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现代人思想的不断解放,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越来越不同,导致了现在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不同的地区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那深圳......


·有借条但没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有借条但没有银行流水,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流水记录只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时候才能有,所以流水记录并不是证明存在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根据诉讼法规定......


·股东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在哪些情况下应予以认定?
      股东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在哪些情况下应予以认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对公司债务有着不可分割的责任,但股东往往不参与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对......


·关于开设赌场罪数额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在中国,赌博是一种业余消遣的娱乐方式,但是赌博也是有害的,赌博的危害后患无穷,赌博也是不被提倡也是违法的,以赌博盈利、开设赌场更是罪加一等。......


·一、交通事故脾切除一般是几级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脾切除一般是几级伤残鉴定?1、交通事故脾脏切除是8级伤残,建议申请伤残鉴定后,最终通过法医伤残鉴定为准,赔偿金就要根据是当地标准,可......


·精神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国家对于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是越来越多,尤其是对于精神病的司法鉴定,那么精神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我们国家的司法来讲,对于相......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非法集资罪以一种经济类型的犯罪活动,且多是与企业融资等活动一起进行的。在企业单位被确定为实施了非法自己罪之后,企业单位的职员也是会受到相应的......


·国家赔偿最高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关于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我们从国家赔偿方面来看的话,具体计算标准应当是按平米来计算,那么到底是多少钱一平米呢,不同的城市是有不同的规定的,关......


·疫情期间不戴口罩会受什么样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二)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