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办理备案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服务类型的一个合同办理的相关的合同备案:首先是前提条件:1、要拥有相关的一个中标的通知书2、双方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合同签订3、关于这个服务类型的合同办理的其他说明性要件其次是办理要件:1、关于此次中标通知书的一个复印件,并且上面要有加盖的建设单位的公章2、双方所签订的服务类型的合同3、关于这个服务类型的合同办理的其他说明(在这里主要是说的延期备案的情况说明等等)最后就是办理的地点:当地政府所在的专管招投标的监督部门相关的办理流程:1、到当地所在的建设工程合同站里面进行相关的合同信息登记(这里主要登记的信息是相关的中标单位、建设单位或者进行代理招标的单位等等这一些单位的相关资质、人员配置、项目详情、单位的结构类型、相关的合同类型等等)2、合同的相关的信息的录入3、完成合同的相关的信息的录入工作之后,将这个合同提交到合同站,相关的部门会对于这份合同的内容那找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审批,如果这份合同存在问题,那么合同站会在第一时间里面标明相关的问题并且将这一份合同给退回,直到合同站再一次审批确定没有任何的错误之后,才可以点击下载相关的带有水印的一份合同。4、双方在认可这份合同以后进行合同签订5、如果有延期备案的情况发生的话,提交相关的延期备案的时候应该进行说明。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份合同被相关的部门录入的过程里面,一定要确保这份合同里面的所有的称谓都是统一的:统称“承包人、发包人”,不可以录入对于某一方不平等的合同条约,合同相关的补充条款以及相应的合同信息不可以漏录。这里需要特殊说明的就是:关于备案的延期说明,是指的如果没有能够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准时的签订合同或者是没有及时的对于相关的合同未能备案的情况进行说明,在录入了相关的合同信息的以后如果双方合同的签订时间超过了中标通知书下发之后的30天,那么这份合同是没有办法通过的。因此,我们要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起诉抚养费主体不适格怎么办?
      起诉抚养费主体不适格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一、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无期徒刑可否构成累犯
      无期徒刑可否构成累犯?首先我们要了解无期徒刑和累犯的概念。刑期分为无期徒刑,还有有期徒刑和死刑,而这个无期徒刑其实也就是介于后两者之间的一种......


·蠡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蠡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蠡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包含的内容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土......


·房租合同未到期押金能退回吗
      房租合同未到期押金能退回吗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


·无偿使用场地租赁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无偿使用场地租赁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主要包括在租赁过程中涉及到相关问题的认定,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


·宁波大学生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
      宁波大学生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毕业十年内大学生夫妻买首套房,可获的政府补贴将翻倍。宁波出台《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就各类人才享受住......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律师解释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律师点评】:关于协商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来支付经济......


·合同违约金是怎样算的
      合同违约金是怎样算的一、合同违约金是怎样算的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