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因病职工死亡单位怎么处理?

一、因病职工死亡单位怎么处理?
  
  如认定成工伤,就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如不是工伤,则就按正常死亡对待,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不需要赔偿。但单位可以出于关怀给予其家属一定的补助。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死亡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工死亡那么用人单位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给员工作出补偿,而补偿的具体费用就要看员工的工作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这样才算是最合法的处理,所以,一定要安顿好职工的家属才不会引起更大的纠纷,也会使家属得到更好的安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案件管辖一般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管辖一般规定是什么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只是口头担保有法律效力吗
      只是口头担保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口头担保有法律效力吗口头担保没有法律效力的。对于担保合同的形式,相关法律规定:保证......


·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条【逃避商检罪】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一、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


·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券商的有哪些?
      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券商的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券商的有哪些?获得基金托管资格券商:海通证券获得基金托管资格,他不仅是首家获得基金托管资格......


·公安批捕的条件什么样的情形才可以批捕?
      一、公安批捕的条件什么样的情形才可以批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


·一、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
      一、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哪些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哪些内容在就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的时候,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按照国家的规定,对提出申请的外观设计作出相应的审查,那到底申请......


·深圳2023年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是什么?
      发生了工伤,实属不幸,但是连工伤赔偿都因为没有主动申请而错过是更不幸的。具体赔偿金额是根据伤残级别和实际花费等因素决定的。赔偿项目有很多,包......


·一般对于传销罪怎么判刑?
      一、一般对于传销罪怎么判刑?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非法集资国务院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国务院规定是什么?非法集资国务院规定是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被追究。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