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监视居住期满后会怎样?

监视居住期满后会怎样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二、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监视居住也是有期限的,不管是哪种形式下的监事居住,《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而要是取保候审的话,则最长期限则为12个月。实际监视居住的期限,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而其中要是属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之后被判刑的还有可能折抵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
      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一、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年满18周岁不一定就丧失了监护权,如果年满十八岁后但是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言词证据排除范围是怎样的
      言词证据排除范围是怎样的一、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是法官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认证的重点和难点。言词证据通过人的陈述内容来反映案件真实情况......


·变更劳动合同邀约书需要注意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邀约书需要注意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四川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和其他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因为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在有关国有土地的买卖、租赁以及出让都有着特别严格的规定和相关程序,但是由于我国......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刑事犯罪构成条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同的犯罪,在这四方面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具体来......


·私人医疗纠纷找谁解决,程序是什么?
      私人医疗纠纷找谁解决,程序是什么?一、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


·关于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哪些
      我国普通公民如果能够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及时的了解一下公安部门的相关宣传手册,对一些比较常见的刑事类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警惕性的话,这才是打击违......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有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有法律效力。正常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成交价属于正常的市场价,协议受法律保护,比如市值30万的房子,上下......


·施工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监护”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还是一种义务,对于施工现场来说,它的法定监护人就是施工现场监护人,这种监护人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个......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处罚多少?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处罚多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


·商业车险费率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影响商业车险费率的因素包括:(1)、车辆性质因素:由于车辆的用途和性能不同,所造成的风险状况也就不同,车辆费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