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上什么是猥亵儿童罪?

什么是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儿童尚处在身心发育的成长阶段。生理的发育和心理的发育都很不成熟。生理上容易受到伤害摧残,心理上更容易受到伤害和污染。关于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儿童。通常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儿童,也可以是女性儿童。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首先必须有对儿童实施性交以外的其他淫秽行为。如对儿童进行 鸡 奸;强迫儿童口淫;抠摸儿童生 殖 器或其他身体部位等淫秽行为。其次,行为人实施本罪采用的方法可以是包括暴力、胁迫在内的一切方法。可以是强制方法,也可以是非强制的方法,如行为人可以用诱骗的方法欺骗儿童,使儿童同意接受行为人实施的猥亵。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威胁儿童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一般具有满足自己性欲或者挑逗儿童性欲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少年儿童,出于好奇,模仿影视上的镜头或成年人的行为,相互之间进行鸡 奸等猥亵性动作。考虑到行为人年龄较小,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危害后果不是很严重,司法机关一般不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二、猥亵儿童罪对儿童的年龄界定我国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未满14周岁的男孩和女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而关于妇女年龄的界定,并无相关司法解释加以确定,因此在刑事司法领域,都将妇女的年龄扩大解释为已满14周岁,司法实践中亦是如此。近年来针对儿童的犯罪屡有发生,尤其是猥亵儿童犯罪,因其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和对儿童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值得一提的是,猥亵儿童罪的社会危害性毕竟不能和强奸罪相提并论,所以量刑也轻得多。在认定本罪过程中,除了查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而实施猥亵,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拆迁安置协议是行政还是民事?
      农村拆迁安置协议是行政还是民事?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意思自治受到一定限制的民事合同1、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上看,是拆迁人拆除......


·怎么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怎么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一、一般要求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


·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
      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一、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公民的遗嘱能力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


·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
      协议离婚现在也是多数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但是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有离婚协议书作为重要依据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需要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由于离......


·派出所处理打架案件期限最长可以多久处理完?
      派出所处理打架案件期限最长可以多久处理完?一、派出所处理打架案件期限最长可以多久处理完?60天。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怎么处理?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类案件涉及受害人多、金额大,公安机关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不过,随着我......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一、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


·好意施惠与民法总则中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好意施惠与《民法典》中的规定是什么?好意实惠之侵权归责原则应当适用过错......


·无法承担抚养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无法承担抚养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


·谁承担诉讼时效届满的举证责任?
      谁承担诉讼时效届满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对其殆于行使的民事权利的胜诉权,同......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需要;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