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每到放假,车流量就会增加,车流量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就会上升。每次都会听到广播里传出某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最常见的交通事故是发生追尾,那么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说一下。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计算: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三、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6、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
  
  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虽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私了,但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赔偿方面可以进行私了。由于已经造成伤亡,已经触犯刑法,要受到刑法处罚。
  
  车辆追尾要先认定责任,应由谁承担责任。造成死亡的。才能要求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此外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很多项目,包括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好还是不要私了,等待交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不批捕建议书意义是什么?
      一、不批捕建议书意义是什么?不批捕建议书意义是: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书,是刑事案件在呈请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中,嫌疑人的辩护......


·外商投资法组织结构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吗?
      外商投资法组织结构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吗?需要的,因为公司变更登记是公司设立登记事项的其中一项或多项的进行改变的一种登记。公司变更的内容有,公......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一、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提及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辩护词一般什么时候提交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辩护词一般什么时候提交?辩护词通常情况下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


·他项权证办理后多久放贷?
      他项权证的作用是抵押的作用,当事人向银行提交他项权证之后,银行就会根据情况放款。那么关于他项权证办理后多久放贷?一般情况比较简单的七天时间就......


·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一、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


·擅自更改别人的商标算侵权吗
      擅自更改别人的商标算侵权吗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鉴定是否构成侵权:1、使得商标权人受到损害或者即将受到损害,导致该商标产品的销量下降、利益减少等行......


·一、原告有外遇起诉离婚可以吗?
      一、原告有外遇起诉离婚可以吗?原告有外遇也可以起诉离婚。不能因为原告有婚姻过错,而剥夺其诉讼离婚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规定:第二十二条......


·房屋抵押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
      有时候我们可能需要一笔很大的支出,但是手头比较紧马上拿不出那么多钱,这时候我们很容易就想到去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需要对个人信息做个很详细的了......


·寻衅滋事会受到哪些处罚
      不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