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如何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何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二、通知书范本
  
  (劳动者被迫解除适用)
  
  ————————有限责任公司:
  
  因贵公司有下列第——项之情形,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字):
  
  2010年5月 日
  
  当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后,是需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和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如果在工作期间经过双方的协商后,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劳动者需要在三十天前通知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会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来确定。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是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在劳动合同中也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任何一方做出违约行为后,另一方都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申请赔偿的,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也是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一、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法院判决zhi后可以强制过......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大家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可能您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会发现,公司登记的公司法人代表,具体在公司当中并没有从事什么工作,也有可能就是公司董事......


·海事海商纠纷案由有哪些
      海事海商纠纷案由有哪些案由对一个案子至关重要,是每一个案子必不可少的部分同时它需要法官的解释。打官司时要注意。在法律上所有的诉讼案件都会形......


·醉酒驾驶的社会危害性有哪些
      我国的酒文化历史源远流长,有一句俗话说的话“无酒不成席”,更会在饭桌上用喝酒的量来表达自己的诚意,我们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但是依然有人......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骗保分为哪几种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


·离婚后债务如何划分?
      离婚后债务如何划分?一、离婚后债务如何划分?离婚时,夫妻所欠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一、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


·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
      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离婚的话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明确的规定,有的时候法......


·只办入职没签合同可以走吗
      可以。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一些单位因为疏忽或是其他,会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是违法的行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


·寻衅滋事对方不原谅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对方不原谅可以判缓刑吗?现实生活中,双方往往因为矛盾和摩擦发生打架行为,也有一些人无缘无故寻衅滋事。不管是打架还是寻衅滋事,以方便......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一、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