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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管大队开具的具有程序合法性、事实清楚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性、划分公正性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制作目的是弄清事故的责任,依法采取正确方式处理肇事者,为受害者提供了赔偿依据,该认定书需要由相关交管大队自现场调查之后10个工作日之类制作,对于需要检验和鉴定的案件,则需要在得出结论起的5个工作日内制作。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需要以下几项材料: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与此同时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的复印件;2.车辆驾驶者的驾照及行驶证、车辆原始保险单;3.肇事车辆的损坏检查报告;4.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笔录;5.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证词。相关部门会严格根据上述几方面的材料,勘察、检验之后尽快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阐明事故当事人的状态,例如是酒驾还是非酒驾,以及车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道路具体状况、交通环境好坏等一些最基本的情况;其次,交管大队需要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和现场目击者的证供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整个经过进行较为详细的描述,并且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证据分析事故形成原因的;然后,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包括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几种情况;最后,由公安机关交管大队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且应当由该案件办案交警人员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该印章为相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专用章。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具以后需要分别交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拥有向相关交管大队申请复核、调解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申请的最后期限。对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表示不服的,可以自拿到该责任认定书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上一级公安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公安部门会在收到复核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而且当事人只能提出一次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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