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开庭后可以回家吗?

醉驾开庭后可以回家吗没有判刑的就可以回家,要看判决的内容了,因为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一般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判处缓刑,那就不用去了,如果没有,那就看你的刑期还有几天,一般在看守所执行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被羁押,那应该是缓刑了。如果是醉酒驾驶的,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至于在法院判决后是否会被立即逮捕并送看守所,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的:1,如果法院判决是判拘役,并判缓刑的,则不会被逮捕,当然也就不会被送看守所的。2,如果法院没有判缓刑,则在法院宣布判决后会被立即逮捕,并送到看守所羁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醉驾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分析,具体的判罚还是的依据有关部门的判罚结果,所以自己需要的多加注意有关的问题,减少程序上的错误,对于自己的责任要努力的承担,在有关的法律规定中会有明确的制定,以及有关的追究体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


·盘锦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标准
      五险一金是人们非常关注的切身利益之一,身在盘锦的朋友可能对盘锦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缴费标准知道的并不详细,五险一金缴纳额的算法也比较简单,依据......


·物业费用催缴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物业费用催缴如何中断诉讼时效?物业下达催缴通知单后诉讼时效就会自动中断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


·根据经济法商标侵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根据经济法商标侵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根据经济法商标侵权案件一定会要求侵权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现行的《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里......


·首次签劳动合同3年是否合适?
      首次签劳动合同3年是否合适首次签劳动合同3年,无论对企业还是员工,都是最合适的。并且,签1年、20年都不好。签3年对双方有利一个员工,3年时间就可以......


·婚姻法可以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可以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一、婚姻法可以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


·丧偶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丧偶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立遗嘱前提是当事人意识清晰,有效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


·酒后驾车是一种对社会会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酒后开车的当事人由
      酒后驾车是一种对社会会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酒后开车的当事人由于意识模糊,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因为极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严重后果。而当事人......


·北京限行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北京限行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北京限行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外地车进京处罚规定:1.未办......


·涉嫌职务侵占罪会怎么判
      法律要求,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的职务侵占行为要数额较大才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要如何认定呢,如果当事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