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批捕后当事人能撤诉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当事人能撤诉吗?不能,只有自诉刑事立案后,自诉人才能要求撤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自诉案件是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后,应当将逮捕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批捕的都是公诉案件。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三、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最后需要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刑事案件撤诉的相关知识,只有自诉类的案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自诉人可以撤诉,凡是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这类案件,刑事责任的部分是否追究都是只有人民检察院和法院才有权决定。所以刑事案件不像民事纠纷那样,撤诉并不是由受害者本人决定的,因为违反刑法的性质本色就是很严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起诉离婚争抚养权最快多久?
      法院起诉离婚争抚养权最快多久?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


·监护人有什么法定义务
      作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需要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的。那到底作为监护人有什么法定义务呢?而子女的监护人是否能进......


·女员工在哺乳期能辞退吗?
      女员工在哺乳期能辞退吗?哺乳期女职工公司能否辞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监督机构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监督机构在我国公司里是较为薄弱的,许多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不少公司的监事会都是因为法律有这样的要求才设立的,并没有真正起到监督机构的作用。......


·立遗嘱公证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立遗嘱公证需要材料都有哪些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


·过失致人死亡检察院起诉书
      过失致人死亡检察院起诉书一、过失致人死亡检察院起诉书过失致人死亡检察院起诉书?___人民检察院起诉书___公诉刑诉〔___〕43号被告人卢___,男,1979......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什么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一、妻子用别人名字开店怎么分割财产?
      一、妻子用别人名字开店怎么分割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办的企业,若无特别约定,其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另一个女方弟弟挂名的独资公司,如果有......


·律师合作办案协议模板
      律师合作办案协议模板人们若是受到侵害,常会去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为了得到专业的服务,当事人还会聘请律师。若是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聘请不止一个......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称28号文),进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