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与他人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与他人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通奸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秘密地、临时地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通奸的双方对外不以夫妻名义、对内不共同生活。我国法律并不认为通奸是犯罪行为,要与重婚罪加以严格区别。二、强奸和通奸的区别有哪些一般认为,强奸和通奸的区别如下:1、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2、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双方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3、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4、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可能有的人对通奸和重婚不太了解,认为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内,又与其他第三人发生了性关系的话,那么就属于重婚。但其实,我国对重婚的认定还是比较严格的。偶尔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比如这里说的通奸,往往就不能直接认定属于重婚,自然也就谈不上重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有什么区别?
      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有什么区别?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管辖权的转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本无管辖权的法......


·过失犯罪主犯与从犯怎么进行确立?
      过失犯罪主犯与从犯怎么进行确立?在过失共同犯罪中应当区分主犯、从犯。一般来说在实施过失行为时处于领导支配地位,或者个人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主......


·单位犯罪个人双罚是什么意思?
      单位犯罪如果被法院定罪之后就会将其作为整体进行惩罚,但是称之为单位的犯罪主体能够得到的处罚是有限的,而在单位犯罪中起到关键作用的犯罪成员在整......


·私闯民宅打砸物品轻伤2级怎么判刑?
      私闯民宅打砸物品轻伤2级怎么判刑?私闯民宅打砸物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寻衅滋事。现实生活中,如果以非正常原由,无事生非,擅闯他人住宅,任......


·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怎么办?
      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怎么办?一、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怎么办?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


·刑诉言词证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言词证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可以以人的陈述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就是将证人的描述作为整个案件的证据。证人的描述就是言辞证据。......


·职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需什么资料
      职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需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结论书;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


·在我国酒驾与醉驾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酒驾与醉驾有什么区别?(酒精测试)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二)......


·一、公司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


·一、 重婚罪起诉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婚罪起诉时限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现犯罪事实后就可以起诉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


·什么是除斥期间?
      什么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约定需多久?一、除斥期间的基本含义1、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