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在实际的生活里面都会牵扯到关于交房子的一个问题。那么当这个商品房已经竣工了,并且质量达到了国家所规定的一个交付使用的标准以后,一般来说开发商就会通过一个书面的形式通知购房这个房子的当事人来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当购买这个房子的当事人认为这个房屋已经满足了约定的条件的时候,就会在相应的《房屋验收交接单》上面进行签字,在这个时候开发商就可以算作是已经完成了这所房屋的交付工作。那么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一般来说,房地产的一个开发商在交付房屋给房屋的购买者的时候应该满足下面的条件:1、按照一开始就已经签署好的购房合同里面所约定的日期来进行交房;2、房地产的开发商所交付给购买者的房屋应该是符合相关的合同里面的约定的;3、如果房产的开发商有设置样板房的,应该和购买者说清楚实际交付时候的商品房的房屋质量、相关的设备、房屋的装修是不是样板房的一模一样,如果没有做任何的说明的,开发商实际交付给购买者的商品房就应该和样板房的一模一样;4、房地产的开发商向房屋的购买者人提供房屋相应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5、房地产的开发商应该委托现在已经具有了房产测绘资格的相关的单位对于这个房屋基的一个建面积或者是套内面积进行实际测绘,并且上报给有关的主管房地产的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6、房地产的开发商应该在把房屋交付给房屋的购买者的那一天算起的六十天时间里面,把相关的需要进行办理的权属登记的资料上7、房地产的开发商协助或者代理这个的购买去进行相关报给这个房屋所在地区的主管房地产的行政部门;房地产权证的办理。如果在房屋交付之后,房屋的购买者认为这个房屋的主体结构的质量是不符合国家的规定或者是合同里面的约定的,可以委托当地的进行工程质量相关的检测机构对这个房屋进行重新核验,在检测之后,确认这个房屋的主体结构的质量确实是达不到标准的,可以进行退房。房地产的开发商要承担在这个过程里面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一、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


·《刑法》规定贩毒最少判几个月
      《刑法》规定贩毒最少判几个月?最少是1个月的拘役。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欠债不还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吗
      欠债不还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吗?虽说现在个人之间建立借贷关系都会签署一份合同进行约束,但是实际中也有不少人欠债不还,有的是客观原因造成,有的就是......


·离婚房产还在还贷款的如何分割的?
      离婚房产还在还贷款的如何分割的?房贷未偿还完离婚的,房产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


·亲戚老赖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应该怎么办?亲戚老赖欠钱不还钱通过请共同的亲戚朋友在其中予以协调,或者是直接和对方协商,最后一步到法院进行诉讼。搜集对方......


·一般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一般而言,不同的城市对于买房有不同的限制条件,尤其是那些经济发展快速的城市,限制的条件更为严格,而北京就是其中之......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如何才能离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如何才能离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会严重伤害夫妻间的感情。如果受到暴力对待的当事人有比较强的维权意识,甚至有可能将......


·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目前正是各大院校毕业生进入社会开始求职的时间。这些毕业生在找到心仪的工作之后,在入职时都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入职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企业会将员......


·刑诉法第7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界的工作人员平常在工作的过程当中的每一个细小的环节全部都是根据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内容谨慎做出的决定,可能很多普通民众对于所谓的被告方和......


·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
      女人的生育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即使是在违反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国家也只是让其缴纳社会抚养费。众所周知,女员工有享受产假的待遇。国家对怀孕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