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一、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没有。因为治安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刑法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事实上,情节比较轻微的寻衅滋事一般就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在政府单位执法的过程当中难以避免的会有一些纰漏,但是民众不能通过寻衅滋事这种方法去肆意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政府都明确规定的有合法的维权途径的,寻衅滋事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触犯国家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审查起诉要通知律师吗?
      一、审查起诉要通知律师吗?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应当通知律师。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交案件时不会通知辩护律师。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资料有几种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资料有几种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购房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民事诉讼费用一般要多少?
      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当事人因为一些财产纠纷或者权益归属问题向法院提出诉讼。提出诉讼并不是无偿其中受理费用、申请费、还有一些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和......


·一、合肥交通事故误工费最低赔偿标准赔偿些什么?
      一、合肥交通事故误工费最低赔偿标准赔偿些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


·无权代理的追认行为是怎么样的 ?
      无权代理的追认行为是怎么样的?一、无权代理的追认行为是怎么样的无权代理的追认是指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


·申请工伤的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工伤的材料都有哪些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


·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多少钱?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多少钱?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三十到五十万元之间。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


·行为人谋杀未遂算犯罪吗?
      行为人谋杀未遂算犯罪吗?算犯罪,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合同的手续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随之建立起来,公司在运作中也要设立企业法人,如果在出现意外情况下要进行变更,公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