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判断违约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一般应综合考查以下因素:
  
  1、违约部分的价值或者金额与整个合同金额之间的比例
  
  在不适当履行中,如果卖方交付的不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的价值占全部合同金额的大部分,一般可以认定为构成根本违约。
  
  2、违约部分对合同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
  
  违约部分的价值尽管不高,但其对合同的实现有着重大影响。如成套设备的某一部件或配件的瑕疵造成的设备无法运行,此时,这一违约也可以认定为根本违约。
  
  3、在迟延履行中,时间因素对合同目的的实现的影响程度
  
  4、违约的后果及损害能否得到修补
  
  即使违约行为十分严重,可能导致剥夺受害方所期待的东西,但如果这种违约是可以修补的,一般也不认定其构成根本违约。
  
  5、在分批交货合同中,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对整个合同的影响程度
  
  如果该合同是可分合同,即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并不影响其他交货义务的履行,则对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一般不构成根本违约。如果该合同是不可分的,如某一成套设备的组装部分分批交付,则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将导致整个合同目的的无法实现。
  
  6、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期待通过合同而达到的交易目的往往无法实现
  
  如果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所引起的,则这种违约行为应属于根本违约,合同可以解除。
  
  二、合同根本违约后该怎么办
  
  根本违约已经使守约方实际上剥夺了另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因此,笔者认为一方根本违约后,实际履行或中止履行对于守约方已毫无意义,所以守约方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有损害赔偿、宣告解除合同、承担利息等。
  
  (一)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公约规定的一种主要的违约救济方式。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包括财产的毁损,减少和为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土地。但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二) 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违约救济方式中最严厉的救济方式,它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当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后,守约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销售合同公约》第26条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才开始有效。
  
  (三) 承担利息
  
  一方当事人没有支付价款或其他拖欠的金额,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这些款项收取利息,而且不妨碍其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不同,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说问题是比较严重了,可能会直接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从这点上来看对另一方的利益也是会造成很大损害的。于是,往往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合同很难继续履行下去,而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不幸的事,特别是对孩子来说伤害更大,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是一个不可忽视和怠慢的问题,那么在婚姻法中是否有关于孩子抚养费......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如何书写?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如何书写?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


·离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吴江区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什么吴江区劳动合同终止
      吴江区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什么吴江区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儿子、女儿等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以及分割父亲的遗产;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有一半属于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案件怎么拘留?
      打架都这种行为,双方主体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这种责任的承担通常情况下都是治安处罚,治安处罚是由公安机关派出相应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调查之后......


·套用他人信用卡诈骗会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的罪名。公民有恶意透支信用卡或者套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行为,都有可能会构成犯罪,这其中,套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


·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
      您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都是比较关注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需要从事劳动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


·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都会约定开发商具体交付商品房的时
      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都会约定开发商具体交付商品房的时间。而要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开发商却没有按时交房的话,这无疑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