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全报吗?

一、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全报吗?是全部报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3、已经过工伤认定。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可见,在确认是工伤的情况下所有的医药费用的花销都不应该由职工个人来承担。但是,也不必急于先到工伤保险机构去报销医药费,工伤之后产生的赔偿项目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很多,就算是没有必要再申请工伤鉴定了,也要应用计算出其他的各项经济损失,最后一并到工伤保险机构进行报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组织卖淫罪要具备什么条件
      在卖淫犯罪当中,有一种是组织卖淫罪。也就是行为人通过组织、招募的方式,从事卖淫犯罪活动。关于组织卖淫罪要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其实只要组织卖淫......


·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之前死亡,那么本该继承的遗产就转由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如果在转继承中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应该对转继承案件审查哪些内容呢......


·诈骗多钱够刑事立案
      一般来说,被骗数额达到3000元,就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可能会有所不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在我国关于沉默权的意义是什么
      虽然在我国的刑法当中现在也等同于默认了国家工作人员零口供定罪的这样一种做法,但其实在有些特定的刑事案件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坚决不开口的话,真......


·一个家庭的破碎
      一个家庭的破碎,往往不是夫妻某方出现了单方面的问题,而是在婚姻的共同经营中都出现了差错。家庭的变故直接受到伤害的就是孩子,那么离婚后,关于孩......


·遗嘱能指定监护人吗
      这一生,尘归尘,土归土。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人的一生,终究是要离开。或许只有等到临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财产有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多少钱?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多少钱?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多少钱?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主要是社会夹心阶层,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含有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含有债务夫妻婚后所欠下的债务应该在共同财产中,需要由共同财产来偿还。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要一起偿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


·跟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分公司合法吗?
      跟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分公司合法吗?这种关系是属于合法的,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人......


·一、当事人到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一、当事人到法院如何起诉离婚?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