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众筹是非法集资吗?

公司众筹是非法集资吗?不是。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请注意股权众筹一定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例如东之贝股权众筹。不通过第三方而进行的众筹从含义上就不是股权众筹。自众筹是通过社交工具或口口相传,没有通过股权众筹平台,是不能算作股权众筹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实质性区别股权众筹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股权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它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对经融秩序的影响上,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众筹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众筹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综上所述,公司众筹和非法集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首先两个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的,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法律的允许就在社会上进行大面积的资金筹集,筹集数额巨大的最后是要判刑的,公司众筹是合法的,也就是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社会的大众投资者进行收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诉法204条不能调解案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我国,民事案件都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一般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不能进行调解,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案件是否可以......


·自己登记软件著作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对自己的软件著作进行法律保护,以防由于他人盗用而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别人对软件著作权出现侵权行为,会依据法律获得相应的......


·中国的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
      近年来,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许多人手头上都会有一些闲钱想要将其用于投资以产生收益,但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要获得的心理非法......


·探亲假的条件与期限期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


·处罚酒后寻衅滋事的标准是什么?
      处罚酒后寻衅滋事的标准是什么?一些人喝酒后仗着酒气和饭店方面闹出矛盾,打砸饭店的设备,这种行为是对公私财产的破坏,属于寻衅滋事。遇到这种事情......


·诈骗150万判几年
      如果是个人诈骗1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


·不是医疗事故的怎么赔偿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也属于医疗纠纷。即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才能免责。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由谁确定的?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由谁确定的?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由最高院确定的,去年年初出台的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


·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吗,就业协议算劳动合同不
      有些大学生在尚未毕业之前就到用人单位实习工作,这个时候为了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往往会签订一份就业协议,那么这个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吗?不止一个......


·一、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后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只罚款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