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工伤医疗待遇继续?

一、工伤医疗待遇继续有哪些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需要继续治疗可享受继续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相关的受害者应积极的治疗自身的工伤,在治疗后应积极的按照相关的申报过程进行办理。相关的工伤者如符合相关的规定,应按照停工留薪进行办理,保留自身的工作单位的相关福利进行相应的办理,递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有甚者,少部分人拥有数套房子。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自己拥有的房子可以用来出租赚钱,却......


·对于转发朋友圈构成侵权名誉权吗
      对于转发朋友圈构成侵权名誉权吗转发朋友圈构成侵权名誉权。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可以分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按照(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离异如何剥夺对方探视权?
      离异如何剥夺对方探视权?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


·养殖违建可以强拆吗?
      养殖违建可以强拆吗?一、养殖违建可以强拆吗?如果是违建,是不存在强拆的说法的,违建是可以依法拆除的。但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拆迁补偿在我国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置换房屋产权的方式,另一种是直接用经济进行补偿。目前由......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是什么农村土地被集体征收的情况在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但集体土地征收也并不是无偿的,在我国就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


·2023年盗窃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一、一般盗窃立案金额标准多少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盗窃公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万元......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


·民法总则中的侵权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每个公民自一出生开始就享有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能力,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不会因为当事人年纪尚小就区别对待,比如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各种权......


·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只要是夫妻关系期间双方所得的下列五种收益都是归双方共同所有的):(一)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