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九章: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搞好土地承包流转中的仲裁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条: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承包合同纠纷;
  (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5)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
  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 农户成员为多人的,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
  农户代表人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2)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3)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发现,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用途及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解决等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法规均做出了规定。在土地承包使用的过程中,除了以上我们提到的内容,还有更多关于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给出了相关指导。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约的前提条件是合同生效吗?
      违约的前提条件是合同生效吗?违约责任首先要有有效合同的存在,才能谈及是否违反合同产生的责任即违约责任。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


·对超期羁押检察院怎么办?
      对超期羁押检察院怎么办?发现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应当及时层报该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通常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我们称当事人为专利申请人,而要是成功的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就会成为专利权人。不得不说,实践......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都有哪些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有哪些(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


·分公司签的合同谁当被告?
      分公司签的合同谁当被告?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被告,企业可能开设多个分公司,分公司在当地作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也以自......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开户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3、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


·山西万荣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西万荣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现代化发展的加速,城镇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家由于就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或者进行现代化规划,会对农民的土地......


·继承过户和买卖过户哪个更合算?
      继承过户和买卖过户哪个更合算?继承过户和买卖过户当中在未来继续交易的情况下买卖过户更合算,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契税、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几年来由于劳动者的法律知识薄弱,很多雇佣单位利用霸王条款给予劳动者不公平的劳动待遇。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


·按什么标准支付加班费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虽然在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没有加班费可言,但如果是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这种情况下就是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了。那实践中单位应该按照......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