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贪污罪有没有单位犯罪?


  一、贪污罪有没有单位犯罪?
  
  
  贪污罪没有单位犯罪,因为贪污罪有特定的犯罪主体。
  
  
  根据我国新的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犯罪。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般而言,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只以个人犯罪论处的有以下4种情况:
  
  
  1.无法人资格的独资、合伙企业犯罪的;
  
  
  2.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3.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4.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实践中,究竟如何来区分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同时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必须为了单位的利益。单位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通常归单位所有,即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受益对象是本单位或者本单位的多数员工;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半为自然人个人所有。如果不是为了单位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不应按照单位犯罪处理。比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在单位行贿罪中,因行贿取得的违法犯罪所得归个人所有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行贿罪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打着单位的幌子,利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应让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单位的行为不拘于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也可以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只要是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或者说与单位的人格相关,也可以视为是单位的行为。但如果与单位的业务活动并无实质的关联,则一般不应视为单位行为。
  
  
  我们都知道贪污罪实际上就是有权力的个人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偷偷利用自己的能力来谋取的钱财的行为,所以这个是一种私密且只能是个人所犯的罪行而不可能有单位团伙的存在,所以贪污罪在认定的时候也只会根据具体的个人情节量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呈现高发趋势,有些人因为和他人有矛盾,就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呈现高发趋势,有些人因为和他人有矛盾,就在贴吧里面对其进行诽谤侮辱。这种方式传播很快,会给受害人带来人格和名誉上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双方都要交吗?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双方都要交吗?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双方都要交,是属于双方的行为,所以双方确认之后都要上交。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一、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


·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元,一般法院都会收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
      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如果原来所在企业倒闭了,而且已经好几个月的社保没有交了,这个时候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那么企业倒......


·(一)以个人名义买房、公司名义买房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以个人名义买房、公司名义买房两者有什么区别?以公司的名义买房不受政策限制,房子属于公司资产还可以冲抵一部分费用,合理的操作方式能够避开......


·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催告么?
      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催告么?一、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催告么?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强制执行必须首先对行政......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手续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怎么写?生活中一些企业在开发一项工程时并不直接参与开发建设,而是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开发商来进行建设,因此双方在这一过程中......


·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一、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