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现在这个社会

在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是处于一个积极向上的状态,现在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房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外在的东西,尤其是在农村,现在有很多的农村人都崇尚城市的那种生活,所以他们要去城市里面去生活就要将农村的房屋进行买卖,关于农村的房屋进行买卖的过户的流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屋买卖的过户流程分为以下几个过程:1、在农村进行房屋的买卖过户是需要我们当事人去找一些专业的工程师去对这个房屋进行一个测量,并且要根据测量的结果和房屋的构造去绘制一个关于房屋的一个图纸,并且要去委托相关的法律机构去对这所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完毕之后还要向国家去缴纳相应的关于税的费用,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缴纳完相应的税的费用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去填写相应的申请房屋买卖的过户手续中的申请表格,在填完表格之后要向国家的相关的机构去提交房屋的验证书,依据国家的法律,处理完相应的事情后,当事人要带着关于农村的这个房屋的土地的使用证明和这个房屋的所有权证以及夫妻共同拥有的共有权证明,以及关于这个房屋的买卖的合同书和当时对这个房屋进行缴纳税的时候的票据去相关的法律机构去办理房屋的买卖过户手续,机构的相关部门会受理并且进行登记,然后去审核当事人所交的这些文件是否属实,对此进行核对和审查。如果国家的相关机构在审查完毕之后,按照国家的法律,是准许这个当事人进行房屋的买卖过户的情况下,就需要去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就可以办理成功了。2、但是,在农村进行房屋买卖过户也是需要一些必要的条件的,按照国家的法律,如果不满足条件是不允许农村进行房屋买卖过户的,其中,条件包括:在想要办理农村房屋买卖过户的夫妻双方的户口都必须是在相同的村子或者是镇上,并且这个夫妻双方想要进行过户的农村的房屋是不属于国家想要进行拆迁的范围内的农村的住房,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农村的房屋,才具有进行买卖过户的资格,当进行买卖房屋过户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买卖房屋的双方负责人带着相关的证件去当地的管理房屋的管理局去办理相应的房屋过户手续才算有效。3、在农村的房屋买卖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的时候,有一样材料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房屋登记证”,如果当事人想要进行房屋买卖过户的这个房子具有“房屋登记证”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去当地相应的房屋管理局去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想要进行房屋买卖过户的这个房子是不具有“房屋登记证”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就是要将这个房屋的买卖的交易算是对一般商品进行的交易,如果买房人想要对买的这个房子具有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是向让这个买的房屋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就要让卖房子的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并且这个合同要在公证处进行相应的公正,这样,这个房屋的买卖过户才受国家的法律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五险一金的出现就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体现。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它们,五险一金包括什......


·无证驾驶 醉驾  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
      无证驾驶醉驾  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立案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职业病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职业病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职业病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构成职业病的四要素:(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2)必须......


·欠钱不还判决后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判决后跑了怎么办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自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


·股东股权确认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股权确认纠纷的规定是什么?股东股权确认纠纷的规定是关于股东和股东之间因为出资而产生的一些确认的问题,发生一定的争议,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


·民事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民事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产生民事纠纷,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需要先进行立案,然后才能对纠纷作出处理。而当事人在起诉的同时要递交立案......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一、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被监视居住还可以判刑吗?
      嫌疑人之前被监视居住还可以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


·一、交通事故致骨折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致骨折误工费怎么计算?按实际情况,对于误工根据并不根据休养的天数进行确定的,误工费用的确定是根据误工的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