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重新争取抚养权就意味着要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的,当初失去孩子抚养权的这一方,不能没有正当的理由就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就算法院受理了,原告也有可能会承担败诉的结果。除非有满足以上任何一点才行,在正常情况下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只能是跟当事人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


·在我国探视方与他人同居可以带走孩子吗
      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话,会根据具体情况将孩子给予一方抚养,另一方就具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探视权。那么关于在......


·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一、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交易进行买卖,该交易造成股东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


·一、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一、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过错方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通常会少分一部分,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


·买新公司债券的风险主要是什么?
      买新公司债券的风险主要是什么全球经济在大萧条的状况下,内部也有着通过膨胀等各种压力,导致在某段时间之内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都发生过特别不稳定......


·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有哪些?
      近几年,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婚时产生的问题和纠纷也接踵而来,因此婚姻法对于离婚产生的各类问题都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特别是对于离婚之后房产......


·成都劳动仲裁案例程序是怎么样的?
      成都劳动仲裁案例程序是怎么样的?(一)、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


·老年人拟定遗嘱机构有哪些?
      老年人拟定遗嘱机构有哪些?公证处。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老人申请遗嘱公证,但老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也可以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


·违法发放贷款罪起诉后审理的时间是多久
      违法发放贷款罪起诉后审理的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


·哪些情况交强险是不负责的
      哪些情况交强险是不负责的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


·某商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已临近期满能续期吗?
      某商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已临近期满能续期吗?我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为了能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我国明确规定土地使用者只能在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