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子女可以办理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子女可以办理吗可以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形式仅有二种,一种是国家所有,种是农村集体所有,个人仅有土地使用权。农村也一样,仅有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二种土地所有权形式上的房屋所有权权利,就完全不同了。相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农村土地上的房屋,是以宅基地为重,房屋产权为次,房屋产权处分主要受当地村集体组织(村干部)形式制约。不同的办理流程所涉及的土地证办理费用都不一样。三、土地继承怎样办理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6、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在我国相关的农村土地,在进行子女的过户办理时,应积极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在进行办理时应积极的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按照这类相关的手续进行办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相应的办理这类事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成立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吗
      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吗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在哪级法院诉讼
      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不服国务院知识产......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


·欠钱不还他是外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他是外地人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他是外地人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组织,在法律上是自然人。2、因此,对于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这个问题,原《......


·如何确定转继承人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实际继承遗产之前死亡的话,则就可以按照转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就要确定转继承人。那么......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


·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一、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


·遗嘱有效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遗嘱有效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


·离婚后一方没能力负担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没能力负担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