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枣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枣庄司法鉴定机构。
  
  在枣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介绍一些委托人在进行要求司法鉴定是应当注意的事项:
  
  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4、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5、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6、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8、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10、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11、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12、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希望我们的介绍能够确实解决您对于枣庄司法鉴定机构的疑惑。在上文中我们已经对枣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单做出了罗列,同时也指出了相应机构的地址以及相关工作人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毕竟此时房屋的面积关系着房屋总价的数额,而房屋建筑面积则关系着自己日后可以实际使......


·贩毒吸毒会判几年
      吸毒和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吸毒不属于犯罪,一般是拘留处理,贩毒则情节较重。吸毒的量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怎么能让他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怎么能让他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


·一、拒绝给抚养费能坐牢吗?
      一、拒绝给抚养费能坐牢吗?拒绝给抚养费不需要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但这个时候另一方可......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如何归罪?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如何归罪?《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随着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各项基本权益,您也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护。如果遇到工伤的话,第一步是会做工伤认......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对于当街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抢劫罪,此时虽然有抢财物的行为,但由于没有采取暴力行为,只是趁对方不注意而夺取财物的话,那此......


·纯自诉案件具体包括哪些?
      纯自诉案件具体包括哪些?纯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他人财物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高考放榜后
      高考放榜后,录取高校会要求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二、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


·临沂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临沂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


·酒后驾驶分两种:
      酒后驾驶分两种: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