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生轻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发生轻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交通肇事逃逸可减轻处罚的情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在交通驾驶过程中,肇事逃逸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发生肇事逃逸严重的话那么就是属于犯罪行为,如果是肇事逃逸只是造成轻伤被抓捕之后,需要负责伤者治疗费用,以及给予伤者一定的相关赔偿。如果是对方有责任的话,可以减轻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所以,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


·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遗嘱的形式有很多,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等,其中还有一种是录音遗嘱。在制作录音遗嘱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不......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实名举报多长时间立案
      根据民诉法规定,对符合民诉法119条规定的起诉的,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


·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北方经济中心,同样也是我国房价的高地。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在对我国一线城市的房价进行调控,调控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不仅房地......


·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一、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区分绑架行为本身造成伤害和绑架后造成伤害绑架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绑架后强奸、故意伤害......


·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什么抢救措施?
      一、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什么抢救措施?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的抢救措施有: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


·组织传销案从犯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


·不当得利和侵占的区别
      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主人,不论是看得见的钱财,物品还是看不见的、无形的利益都有着自己的主人。那么可想而知,我们侵占或者是强行占有他......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法律术语,通俗点讲,也就是夫妻感情不和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但夫妻感情破裂有一定的标准,普通的夫妻大吵大闹不能算是感情破裂。......


·吉林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知识
      对于司法鉴定这个名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是您对于什么是司法鉴定,可能并不是很清楚。如何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知道这些的朋友应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