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尤其是对劳动者一方而言,需要自身多注意的地方其实还是蛮多的,因为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签订的劳动合同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发现的话,那在劳动合同上面签字之后,就有可能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我国不存在什么试用期合同,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签订的就应该是劳动合同,就算是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期限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增加注册资本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增加注册资本面临的风险有哪些?1,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是对外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一个尺度,资本越大,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比如说你五十万的时候,如果公......


·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怎样判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之后,双方之间协商良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由于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一、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告女方骗婚应收集证据有:(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人证言。(2)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以及骗婚......


·受理了刑事自诉案件可否撤诉
      刑事自诉案件可否撤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


·行政强制执行错误怎么办?
      行政强制执行错误怎么办?行政强制执行错误对于强制措施做出一定的调整,通过书面的文件下发的形式来进行整改,如果已经做出的话,那么要责令整改。如果......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吸毒的处理是怎样的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吸毒的处理是怎样的实践中,要是行为人仅仅是自己吸食毒品的,这样的行为谈不上刑事犯罪,不过也是违法的,但此时作出的处罚......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一、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在功动合同法里对于离职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1、与用人单位......


·警察有权利私闯民宅吗?
      警察有权利私闯民宅吗?警察是没有私闯民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


·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是否可以
      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是否可以为避免因为夫妻离婚而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伤害,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约定日后双方轮流抚养照顾子女,这样双方都有固定的......


·组织卖淫罪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如何请律师?
      组织卖淫罪属于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涉嫌此罪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因此很有必要委托律师来进行辩护。那么您知道组织卖淫罪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吗?我们......


·商标侵权怎么赔,侵犯商标如何赔偿
      商标侵权怎么赔,侵犯商标如何赔偿普通商标只有申请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后要是他人侵犯商标相关权利的,那么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