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三级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二)护理费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70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16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623元/月。(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66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36元。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相关要求(一)调整和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61841元执行。(二)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三)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统一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四)本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在2018年7月1日的时候江苏省对于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工伤保险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关注的事项之一,因为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工伤保险是作为日后赔偿甚至于生活来源认定的一项标准,所以不必须时刻关注相关内容,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可以提起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大病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按什么计算?
      大病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按什么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监狱犯人分类关押的规定是什么?
      监狱犯人分类关押的规定是什么?监狱犯人分类关押的规定是按照性别或者是身体的状况程度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类,因为在我们国家其实实施分类监狱管理的话......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期限有多久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期限有多久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


·劳动者有自主辞职权吗
      工作中,我们经常听说的就是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情况,那么对于劳动者而言,我国规定的有劳动者有自主辞职权吗?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动的向单位辞......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从轻处罚吗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从轻处罚吗?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适当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


·汽车司法鉴定要多少钱,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通常汽车在发生事故......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我们发现可能会在对罪犯执行相应刑罚的过程中,发现他其实还有遗漏的犯罪没有做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要对漏罪量刑处罚之后,将前后罪数罪并罚......


·我国有关独资公司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有关独资公司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在世界上的众多国家,都存在着独资公司这一公司类型。可是,由于相关文件发布途径有限,很多人对我国公司法中关......


·夫妻一方债务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债务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