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合法的。
  
  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
  
  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可被处行政、刑事责任。 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都是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法律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如果企业想向社会公众筹集经营资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否则,即为非法,行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
  
  3、企业与企业之间贷款,当前被贷款通则所禁止,且有明确的行政处罚,虽然该规定仅是行政规章、且不合理,但仍有法律效力。
  
  二、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三、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
  
  企业之间到底借款被确认为无效,即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由此,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对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依据以下原则处理:
  
  1.维护金融秩序原则:对于企业之间借贷关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认定其效力,对这类纠纷的处理,应当有利于维护金融信贷专营的秩序,有利于国家对资金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导企业正确使用资金。
  
  2.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是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作为借贷标的物的资金被占用期间的损失,应当按过错责任来承担。
  
  3.公平原则:是指在案件审理期间,应当公平地保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损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弥补,又不应使任何一方从无效借贷中获得不应当得到的利益。
  
  根据以上原则,企业之间借贷关系被确认无效后,对涉及的借贷本金、利息及损失主要作如下处理:
  
  (一)对借贷本金的处理: 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全额返还给出借方,而不适用损害赔偿予以替代。
  
  (二)对借款利息和损失的处理: 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和利润一般不予保护。
  
  在实践中,对无效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的处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联营纠纷解答》的规定,即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出现了资金的问题,是可以向任何人借贷的,只要是债权人同意,双方签订好协议,那么就算是合法的,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向别人借款的时候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双方都不会受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4s店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4s店拖欠货款怎么追讨?一、4s店拖欠货款怎么追讨?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严格来讲,诉讼是比较有效的能够解决纠纷的途径,......


·法律对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但......


·在审查起诉期间再犯罪怎么办?
      一、在审查起诉期间再犯罪怎么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人民检......


·司法鉴定形成时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一个当今社会您都略有耳闻的法律词汇,但是相信大多数局外人对司法鉴定的了解仅仅局限于人身伤害鉴定、亦或是精神鉴定等等这其中的一个小分......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如果遇到工伤的情况是需要对工伤进行伤残鉴定的,因为只有在作出了伤残鉴定之后才能进行赔偿的,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有哪些呢?伤残鉴......


·如何通过车牌号查询车主信息?
      如何通过车牌号查询车主信息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查询的,如果确实有需要的话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方式查询:1.找保险公司,知道车牌号想要查询车主姓名的人,......


·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职务侵占犯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话,在服刑期间就有可能减刑,意味着日后会提前被释放。那么职务侵占......


·土地使用证房主过世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证房主过世如何处理?土地使用证虽然只是一个证件,但该证件的所有者享有一定面积的土地的使用权,若土地被征收后还可凭借该证件得到补偿款。......


·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
      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一、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1.一般情况下的专利变更费用:要变更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专利的申请人以及专利的拥有人需要缴......


·司机有醉驾案底能贷款吗?
      司机有醉驾案底能贷款吗?如果在信用上没有问题就可以贷款。没有法律规定有过刑事案件的就不能在银行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有过刑事案件的与普通人一样可......


·欺骗他人吸毒罪怎么量刑?
      欺骗他人吸毒罪怎么量刑?欺骗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