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自己骑电瓶车摔伤也是属于交通事故的。但是这种行为属于单向的交通事故,有意外伤害险的可以得到理赔,但是医疗保险不会进行理赔。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事故,是可以在治疗结束之后做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的情况的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工伤保险的待遇。
  
  二、相关内容拓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
  
  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因为你所受到的伤害发生在单方事故中,即没有事故相对方,一般情况下,你自己是要负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特殊情况下,例如道路正在施工,施工方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记的,可能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如果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则你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交通事故的概念是什么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自己骑电动车受伤如果不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的是可以通过过工伤认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的,如果是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的事故发生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并且保险也只报销人身意外险的部分,医疗保险的部分是不会进行理赔的,这是需要特殊注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破产管理人为了尽可能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来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1、所谓“买卖不破租......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是指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国家赔偿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国家赔偿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


·四川农村宴席超百人需要提前报告吗?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国家在需要对某些土地征用的时候需要用到部分土地,而一般人在土地被征用后可能会失去家庭的收入来源,根据这种现象当地......


·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
      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抚养自己的孩子是每个父母必须尽到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如果父母不能尽到自己的义务就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就算没有......


·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是多久
      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是多久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撤销权时效是多久?(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受年龄限制?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受年龄限制?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受......


·如何防范股权质押权代持的风险?
      如何防范股权质押权代持的风险?一、我国现阶段对“股权代持”行为的规定“股权代持”行为,是一个典型的隐名投资行为,我们国家新公司法已经不承认......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职工工伤赔偿费主要有哪些
      职工工伤赔偿费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