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位偷税漏税会怎么样

单位偷税漏税会怎么样“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会计将承担连带责任,被停止从事会计工作3年,严重的撤销会计工作资格,终生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触及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偷税罪是指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行为。单位偷漏税的处罚是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来进行的,对于具体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相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问题处置才会有着促进作用,但是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合理的运用,否则自己的事情就会有不少的纠纷,进而自己的罪行就会加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父母离婚一方没钱给抚养费会怎么样?
      二十一世纪以前,我国的人民群众普遍还是十分保守的,在那个年代,如果有人离婚了,绝对会被当成大新闻津津乐道一个月。但如今,离婚的人越来越多,对......


·一、公安部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部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规定是什么?公安部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规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


·离婚小孩跟父亲母亲是否要付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后,孩子跟父亲,母亲必须给抚养费吗?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给抚养费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


·借款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期间可以起诉吗?
      借款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期间可以起诉吗?借款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期间是不可以起诉的,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


·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
      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企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需求,企业为了健康成长,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众所周知,一个企业的融资,对于企......


·对方欠钱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遇到欠钱不还、电话不接、现在又找不到债务人的事情,来债权人要保留欠款欠条等证源据,在多次查找还是无效的时候,应该在......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几种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几种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


·民间借贷利息需要交税吗
      民间借贷利息需要交税吗一、民间借贷利息需要交税吗?需要,民间借贷利息收所税税率20%。《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工资、薪......


·集体土地继承算是合法的吗?
      集体土地继承算是合法的吗?集体土地继承肯定是不合法的,对于农村集体分配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不是遗产。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必须是针对他人来实行,除军人在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而自伤身体构成战时自伤罪之外,公民自己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


·企业聘请员工时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劳动合同将
      企业聘请员工时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劳动合同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若是还想继续聘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