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时间是多久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时间是多久
  
  
  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符合了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1、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3、案件到检察院后还有多久会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何处理
  
  
  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主要应当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是否有不应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卷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综上所述,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对其证据等进行审查,在七日之内会将审查的结果通知到公安机关,只有在证据充分的的情况下才能正式开始起诉,如果证据不足的那么就需要让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才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的判断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国家如果侵犯著作权的话,那是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关注的。毕竟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求......


·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我们都不知道犯了错就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治裁和审判,可偏偏有些人犯了错还死不认罪觉得自己做的对做得有道理,可法律不会因为你坚硬的态度就会放过每一......


·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能否不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能否不判刑?认罪不判刑是不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


·没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如何处理
      没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如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


·林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林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古代虽然也存在着砍伐森林的情形,但是不至于滥砍滥伐,故而古时的社会环境依旧很好,但是在现代生活......


·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
      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重大行政处罚报送上一级备案吗?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如何做好实物证据保管
      如何做好实物证据保管实物证据在日常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实物证据的保管就显得格外关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实物证据保管是怎样的,在刑事诉......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对于遗产的分配,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如果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是处于法律上面所规定的同一个位置,那么遗......


·最高额抵押适用于哪些情形
      最高额抵押适用于哪些情形根据《担保法》第59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借款合同。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一是商业银行与企业有......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 申 请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申请人:住址: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第......


·什么是遗失物,拾得人有那些权利
      什么是遗失物,拾得人有那些权利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在乘车、走路等活动中因自己的不小心而造成自己的物品丢失,很多情况下都被他人拾得或占有而造成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