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1 、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 、无证驾驶处罚标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摩托车醉驾新政策指明醉驾摩托车行为与醉驾轿车行为一样属犯罪,最高可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根据国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有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有轨电车、二轮摩托等10多种类型。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以危险驾驶入刑,在定罪量刑上,并不因为行为人驾驶的是二轮摩托,还是四轮轿车或大型货车而有所区别。酒后无证驾驶处罚: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需依照具体情况处罚)。醉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一般最醉驾会吊销驾驶证,并且处于15日的拘留,并且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如果喝酒的话一定不要驾驶机动车,这对他人和自身都是一种保护,酒后驾驶发生的意外的太多,所以一定不要酒后驾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法修正案九网络造谣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的使用开始变得越来越频繁,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危害。下面要给您介绍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网......


·非法收养儿童如何处罚
      非法收养儿童如何处罚对于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收养行为,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您要收养小孩,请根据国家《收养法》的相关规......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


·商标法豁免侵权行为是怎样的
      商标法豁免侵权行为是怎样的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免......


·故意杀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只要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什么犯罪都不例外,但是这一......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有什么?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有什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的问题,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需要双方当......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此行为要定罪判罚。具体要入罪的情形有这四种: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


·在我国双方斗殴人多打人少谁的责任大
      很多人对于打架斗殴的这种行为的理解都太过于简单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思想就跟未成年人是一模一样的,因为有部分人员真的都觉得在打架斗殴的这个行......


·夫妻债务划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债务划分规定是什么?一、夫妻债务划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该推......


·单位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行为吗
      单位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行为吗?在社会中,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现象经常出现,那么什么叫做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呢?就是指员工在按照用人单......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土地使用证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可以进行不动产使用权登记,土地使用证需要向国土局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