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贷款人死后贷款怎么办

贷款人死后贷款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不动产指的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另外,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如探矿权和采矿权也属于不动产。而动产指的是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例如律师提到的股票账户。另外像存在余额宝里的钱,还有通过各种平台购买的理财、定期等投资产品也算。也就是说,假如借款人有以上所述遗产,那么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原则上应该由这些遗产偿还,也就是说,谁继承谁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有配偶,那么借款人死亡后,现金贷未偿还贷款理论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其配偶进行偿还。不过,假如借款人所借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权人向借款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配偶不用还。二、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综上所述,人有不测风云,有些时候,人们向银行借贷后可能遭遇意外事故死亡。如果贷款人死亡,不是说就不用偿还贷款。其有遗产的话,应该用遗产来偿还,遗产的继承人承担这部分。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应该继续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说白了就是我们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在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而诉讼过程中自然需要当事......


·房屋质量鉴定事项具体有哪些
      房屋质量鉴定事项具体有哪些?房屋质量鉴定事项具体包括房屋结构可靠性、房屋的完整度以及装修是否合格等,在住进新房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


·诉前调解算立案吗
      诉前调解算立案吗一、诉前调解算立案吗?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给你们出......


·被警察知道重婚会判刑吗
      被警察知道重婚会判刑吗一、被警察知道重婚会判刑吗?涉嫌重婚是会被判刑的,重婚不仅在民法中禁止,而且在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我国《刑法》第二......


·2023年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


·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这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起诉离婚的法律规......


·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
      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一、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的话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


·拖欠工资自动离职可以要补偿金吗
      可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应设法收集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按实际情况,劳动者有权按法律规定自动离职,而公......


·跨国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
      跨国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一、跨国并购: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


·法律上自己家人能作证人吗
      法律上自己家人能作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