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1、虚假离婚指的是在结婚之后的夫妻一方当事人或者

1、虚假离婚指的是在结婚之后的夫妻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没有想要将这段婚姻关系结束的意思,但是却被对方欺骗或者双方合谋去婚姻登记处进行暂时的离婚,之后再去复婚的行为。2、虚假离婚的分类有两种情况:(一)、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指的是有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双方共同的目的或者各自分别的某一种目的,经过两个人串通之后决定暂时去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然后当双方的共同的目的或者各自分别的目的达到之后再去婚姻登记处复婚的一种行为。(二)、欺诈婚姻:欺诈婚姻指的是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能够完成自己的不可说的目的,利用欺诈的方法给婚姻关系中的另一个当事人承诺去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之后过一段时间再去复婚,这种欺骗对方去婚姻登记处进行暂时离婚的行为。3、虚假婚姻虽然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离婚的,但是他却没有达到离婚所需要满足的条件的,如果虚假离婚中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之后都没有再和别人登记结婚的,那么他们开始进行的离婚登记是可以由法院宣布无效的,双方依然还存在婚姻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申请的,并且提供证明,然后人民法院将你们的离婚证之内的东西收回之后婚姻关系就依然存在了。4、但是如果在你们进行虚假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和别的人去婚姻登记处进行了结婚登记的话,在法律中是承认后面的再婚关系的,如果此时虚假离婚中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布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的话,是不会成功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具有怎样的特征
      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具有怎样的特征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具有怎样的特征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具有以下特征: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


·交通伤残按城镇居民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伤残按城镇居民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怎么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怎么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一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要约收购价格的定义是什么?
      要约收购价格的定义是什么一、要约收购价格的定义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某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以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


·阳台杂物高空坠落的危害有哪些
      一、阳台杂物高空坠物可能的危害有哪些(一)卫生保洁难度:业户将垃圾果皮等随手丢出窗外,破坏环境卫生,给保洁工作增加了难度。(二)业户投诉:......


·露台遮阳棚高空坠物侵权应该谁来赔偿
      一、露台遮阳棚高空坠物侵权应该谁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


·汽车追尾责任该如何划分
      汽车追尾责任该如何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有哪些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有哪些情况企业或者公司在正常运作过程中,时不时的会有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消息,我们也知道,股东临时大会一旦召开,就是公......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


·中学生抢劫罪怎么处理?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对于不同的犯罪群体有着很严格的处罚,在生活中我们可能听说关于中学生抢劫的案件,这样的案件是比较难处理,因为中学生大多数......


·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
      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民事侵权关系,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