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的。
  
  
  夫或妻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相对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过错;
  
  
  (三)相对方因该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
  
  
  [说明]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构成要件:
  
  
  (1)相对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请求方无过错,此为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严重过错行为限于以下四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此为限制性的列举规定,实践中不能对法定的过错行为作任意的扩大化解释。
  
  
  (2)请求方须为无过错,如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
  
  
  (3)因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只有当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才需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一方不得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予支持。
  
  
  此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三种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2001年我国《婚姻法》第一次修改,其中"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这一章第46条规定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后是可以申请补偿的,婚姻法中有着明确的条例规定,对于在婚姻期间其中的一方产生的过错,另外一方是可以追究过错方的责任以及相应的一些补偿的。对于很多的离婚夫妻来说,追究补偿这件事一般是很少的,如果双方间因为财产的分配有着分歧,那么发生的概率就很大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自己骑自行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骑自行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属于交通事故,只要是因交通行为而发生事故的,就属于交通事故。如果是自己骑车摔倒的,则属于单方交通事故。《道......


·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对行性犯罪,也就是说,有行贿就会有受贿,有受贿也会有行贿,不过有具体行为,其实并不必然就会构成相应的犯罪。而从罪刑法定刑法基......


·醉驾要判刑吗?
      醉驾要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


·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


·协议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一、协议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订立公证遗嘱本质上就是将已订立的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就可,办理遗嘱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


·电商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是每个企业单位在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时都会选择的一种办法,不同的企业由于体制、内部结构不同,故而会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电商行业是最近几年随着......


·撤销婚姻和离婚一样吗,解除婚姻关系有哪几种方式?
      每个都希望能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但现实往往会遇到不如人愿的情况,遇到不幸的婚姻时,多数人都会想到结束这段不幸福的关系,去寻求新的幸福,那......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名誉,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名誉涉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名誉,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名誉涉及到他的人格以及其他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国家公务人员,如果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的名誉受......


·销售假药致人死亡会判多少年?
      一、销售假药致人死亡会被怎样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关于回迁房买卖合同公证是否必要?
      关于回迁房买卖合同公证是否必要?购买回迁房时,首先,要审查回迁房的真实性。该真实性既包括回迁房是否存在,是否是小产权房屋,以及审查出卖人的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