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现在生活中随着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

在现在生活中随着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关于交通责任的划分议论纷纷,各有说法。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后,是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勘察,对双方有关人员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从而确定双方责任。现在通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主要体现在具体的责任比例的认定上,从而确定后续赔偿责任,否则一旦双方对责任的不同理解,会导致责任划分不清,赔偿失衡显失公平,迟迟得不到解决,影响行政效率。我国现行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一方面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将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同时作为主次要责任划分的标准,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但是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具体的责任比例却留有余白,在事故中主要责任是承担80%还是90%的责任,也可能是其他的比例,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不同分为全部责任,其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大小为100%;主要责任,其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大小为60-90%、同等责任,其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大小为50%、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大小分别为0-40%、0%。我国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司法案例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按以往惯例看,交通事故按占比来划分责任,则主要责任占七成,次要占剩下三成。根据还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如果认定你要承担只要责任的话,则要赔偿六到八成的损失,司法实践中,惯例认为以七成和三成的责任占比来确定责任比,即通常所说的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的7:3。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主要分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责任划分和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划分,具体如下:若是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其他非机动车驾驶人、路人之间,除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明显过错责任的,或机动车方采取明显防止措施由不仅可抗力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并且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原则上由机动车承担80%的主要责任,若是在同等责任中机动车承担6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同时若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只承担10%。除上述两种情况还要兼顾一些特殊情况,若有当事人蓄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是毁灭相关具有证据效力物证的,又若是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没有立即停车破坏了现场,有条件报案不及时报案,使得该事故基本原因及事实无法认定的,责任认定按如下规定:首先有上述行为者则承担全部责任;若双方都有以上行为则共同承担责任;双方当事人有效平等协商优先,依法可以撤离现场的交通事故也除外;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事故的当事人逃逸的,那么事故的全部责任均该由其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以上列举的不同情况就是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比例,注意的是,现行交通事故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是在司法实践中的合理幅度范围适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很多人一听到债权人可能会觉得晦涩难懂,只知道跟钱有关系,而所谓的债权人会议莫不是您坐在一起追责或追债?有些人会把债权人和债务......


·单位上班加班费少发怎么办?
      在公司中,为了应付急紧任务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当天时间来完成。所以要求员工加班,加班通常需要付出比平时多的工资来支付给员工。但有时公司因为一些......


·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众所周知,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园丁”人群,每天都会面临高强度的行业压力。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的情况,那么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


·电子发票作废流程是怎样
      电子发票作废流程是怎样一、电子发票作废流程是怎样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手工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


·离婚房户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之间的房产可能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也有可能是双方名下,当然还有可能是登记在父母或者子女的名下。但如果认定属于共同财产的话,则在离婚的时......


·一,财产分割实效具体是什么?
      一,财产分割实效具体是什么按照,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


·一、离婚前把车过户了还要分财产吗?
      一、离婚前把车过户了还要分财产吗?如还是需要分财产,离婚前还是属于共同擦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


·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因借贷行为而陷入个人债务纠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那么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换句话说......


·一、关于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


·承诺必须具备哪些特征或条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有义务接受受要约人的承诺,不得拒绝。一项承诺,必须具备一......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规定是什么
      有下面几个情节之一的,我国的国务院里面专门管理专利的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满足了实施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相关的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