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益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其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因此签订合同十分必要。应在入职时,向其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执意不签,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就此而辞退员工,他们则可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二、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存在哪些风险?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要按应得失业保险待遇的双倍进行赔偿。综上所述,有些小公司不和员工订立书面合同,只是口头交代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认为员工不合格的,公司可能会无故辞退,这对员工利益构成损害。协商沟通无法解决的,员工应当收集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情况下正常人怎么立遗嘱
      一般情况下正常人怎么立遗嘱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


·受害人怎么举报婚姻诈骗罪?
      受害人怎么举报婚姻诈骗罪?婚姻诈骗涉嫌了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立案侦察。如果只想追回财产损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


·夫妻共同按揭买房后离婚怎么分?
      夫妻共同按揭买房后离婚怎么分?1、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2......


·精神病人打人是否犯法?
      不犯法。对于精神病人打人的规定有:第一、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对打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第......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


·一、目前买房需要交什么税?
      一、目前买房需要交什么税?1、契税契税是对作为税收对象的所有权变更征收的房地产征收房产税。购买房屋时支付1%至3%的评估价值,并在90平方米的面......


·得了职业病怎么赔偿?
      得了职业病怎么赔偿?职业病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审查逮捕时间及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审查逮捕时间及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审查逮捕的时间是7天,计算方法是从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捕书以后开始计算。按照《刑事诉讼法》的......


·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
      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一、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


·盗窃罪的不批捕申请书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不批捕申请书是怎样的内容包含事实的经过,以及为什么不予批捕的理由等。盗窃罪不批捕申请书:应该要把犯罪人的罪情,降到最低的说,然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