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的计算是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发现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不文明现象,关于此类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工作上面的误工,根据责任的划分,将给予一定的误工费,保障受害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全公民的利益,创建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现在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江苏省为了规范交通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式,保障当事......


·肇事逃逸车辆处理方式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辆处理方式是什么??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的处理程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


·集团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


·打民事官司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打民事官司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一、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不是很复杂,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按照银行的规定,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抗辩权作为一种抗辩的权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着不同的使用要求,并不是一种任意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抗......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吗?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吗?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劳动者是不能够进行歧视的,疫情期间延长试用......


·侵权商标的处罚是怎样的
      侵权商标的处罚是怎样的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


·对已有子女的外国收养人收养中国儿童有何限制?
      中国收养中心优先安排没有孩子或只有1-2个孩子的家庭收养子女。对于已有5个以上(含5个)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外国收养家庭,中国收养中心一......


·私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私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程序,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法解除劳动关系,引起法律纠纷。然而很多私人企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