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的计算是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发现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不文明现象,关于此类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工作上面的误工,根据责任的划分,将给予一定的误工费,保障受害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全公民的利益,创建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罪?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很多公司、企业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成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普通老百姓也越来越热衷与购买股票、债券来进......


·个人如何参与股权投资条件是什么?
      个人如何参与股权投资条件是什么?一、个人如何参与股权投资1、需拥有大量资金: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要有1000万的资本才可以参与投资。2、能够......


·借条资金来源说明需要写吗?
      借条资金来源说明需要写吗?借条资金来源说明并不一定需要写,资金来源并不属于主要构成要件,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


·事实劳动关系定义是怎样的?
      企业或单位雇佣员工,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些企业看准了员工急需一份工作的时机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1、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购买的商品......


·2023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
      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范文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范文当注册一个人的有限公司,一部分事情都需要对公司进行宣布或是表明等其他的情况时,就会需要股东来写决定,当然股东决定是一......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最基础、最保险的方式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也规定必须签订。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的内......


·一、父母的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父母的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


·对商标提起异议撤三或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对商标提起异议撤三或无效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撤三就是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